碎片化信息時代,消費者的注意力隨時轉移,品牌對公眾越來越缺少號召力。這些營銷上的“老大難”問題,預示著你可能需要一個網紅CEO。
這兩年,網紅市場正在蓬勃發展,創始人網紅化比比皆是。環顧全球各領域,創始人網紅并不鮮見:任正非之于華為、雷軍之于小米、馬化騰之于騰訊、褚時健之于褚橙、馬斯克之于特斯拉.....。
這些創始人不僅在品牌創業初期利用自己的名聲和流量使品牌順利度過從0到1,更是在后期持續塑造著品牌形象,成為品牌成長過程非常重要的助推器。
很難想象如果不依托于創始人IP的打造,這些已經成為國際“頂流”的品牌是否還擁有如此強大的魅力與影響力呢?

市場研究公司Weber Shandwick發現,全球50大公司中有2/3的CEO在社交媒體上活躍,這一數字比兩年前增長了30%。股神巴菲特、GE的韋爾奇、蘋果的庫克、扎克伯格等都是著名網紅。
根據CEO.COM公布的社交CEO報告:83%的消費者認為,“網紅企業家” 可以更好地連接消費者、企業員工和投資人。
77%的消費者更愿意選擇愛用社交媒體的CEO的公司產品;82%的消費者表示,如果CEO使用社交媒體,他們會更信任這家公司。
那么,企業家們都應該成為網紅嗎?網紅CEO,到底能為企業帶來什么?
#01. CEO是公司形象代言人
作為CEO,為不為自己代言并不重要,但是為公司代言,為企業文化價值觀代言則是必要的。
不是每個CEO都喜歡站在前臺,也不是每個CEO都喜歡講故事,但是當一個CEO開始站在前臺講故事,他就成了品牌終極代言人。所有企業家品牌的塑造,其實都是為了給企業品牌代言。
CEO作為企業的最高決策者,是企業價值, 企業文化, 品牌精神, 品牌個性的貫徹者和執行者,可以說CEO形象與企業形象在深層次上具有高度的同一性和一致性。
事實上,CEO IP化已經成為了企業對外推廣的重要思路,具有無法替代的營銷價值。
擁有一個網紅CEO的企業,相當于擁有了一定數量的免費推廣者,只要稍稍做點營銷,就可以在社交平臺上超出熱度,強化大眾對企業、品牌調性的認知,繼而引發媒體的跟進報道,從而觸及更多的受眾。
近年來,出現了一批新興DTC品牌,同樣涌現了一批新時代創始人網紅。他們既是流量博主,又是首席產品經理,同時又是品牌價值觀與理念最好的代言人與傳播者。
這些DTC品牌的創始人,往往都很擅長內容開發和社交媒體運營,自己就可以創作出高質量的內容甚至廣告視頻,甚至自己就是流量博主。他們的消費者也認可這些創始人所堅持的價值觀,使得這些DTC品牌不僅流量效率非常高,獲客成本還特別低。
#02. 可以為品牌建立人格化形象
一個企業文化價值觀的源頭是CEO及創始團隊人性閃光點的集成,前IBM公司總裁路易斯·郭士納曾在講過:
“公司最初的文化通常都是由它的創辦人的思想狀態所決定的——即這個人的價值觀、信仰、喜好以及習性等。據說,所有的組織機構都只不過是某個人的影子的延伸。”
數字營銷時代,更強調的是,快速反應、創造品牌個性化形象的能力,畢竟,新生代用戶當道,更喜歡的是與鮮活的、價值觀一致的人打交道,而非冰冷的信息。
CEO作為企業的最高決策者,是企業價值, 企業文化, 品牌精神, 品牌個性的貫徹者和執行者。
可以說CEO形象與企業形象在深層次上具有高度的同一性和一致性。所以我們一直有句話叫:高層不談文化,基層不談戰略。因為文化這件事是談不出來的,只能做出來。
換而言之,CEO即是一家公司文化的具象表達符號。如果CEO的表現與企業文化不相符,那么這家企業所宣揚的文化跟實際環境是割裂的。
很多品牌官方微博的粉絲及互動量,還不如創始人多,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用戶喜歡與有個性特征的活人打交道,而官方賬號感覺是個機器號。
#03. 品牌與個人形象捆綁的風險
網紅CEO給企業帶來了鮮明的品牌特色。企業一旦做大,在無數雙眼睛的注視下,CEO的每一步差錯,都會被聲討。
CEO需不需要做網紅這件事,絕不應該盲目跟風,和他的產品、商業模式、用戶群體有關,不能單一來看。
任何產品的成功,歸根結底在于產品本身的品質,以及是否符合市場和消費者需求。在優質產品的基礎上,網紅CEO能夠為品牌起到錦上添花的作用。但如果連產品本身都不過關,網紅CEO太高調,反而會顯得營銷太浮夸。
不過,時代大潮不可逆,企業家們似乎都在努力變成網紅,真正的勇士,就是敢于把自己變成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