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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經濟時報記者 趙姍
日前,在商務部召開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新考核評價辦法專題新聞發布會上,商務部外資司司長宗長青表示,為進一步落實國發11號文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考核評價辦法(2021年版)》,加強對國家級經開區工作指導,商務部近日還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國家級經開區創新提升更好發揮開放平臺作用的通知》,鼓勵有條件的國家級經開區推行產業鏈“鏈長制”,聚焦重點產業培育產業集群。引導東中西部地區國家級經開區加強產業對接,深化產業鏈配套合作。
“鏈長制”有利于整條產業鏈更加協同聯動
為維護產業鏈的安全穩定,推動區域塊狀特色產業做大做強,針對產業鏈補鏈、延鏈、強鏈精準開展的“鏈長制”脫穎而出。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規劃研究所新興產業研究室副主任曹茜芮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前,產業鏈“鏈長制”得到了全國各地的普遍推行。“鏈長”往往由地方政府領導掛帥,“鏈長”的職能包括宏觀調控產業鏈、研究制定產業鏈發展藍圖、打通產業鏈條等。因此,“鏈長制”有利于打通產業鏈上的堵點、斷點,讓整條產業鏈更加協同聯動。同時,從各地來看,“鏈長”通常由政府高級別領導來擔任,這樣的話,在制定政策、建立調度機制等方面,能夠更有力度,方便將各種要素資源統籌起來,形成各部門共同推動產業鏈發展的合力。
中央財經大學數字經濟融合創新發展中心主任陳端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鏈長制”是中國特色制度優勢與市場化要素配置體系及招商運營體系融合創新的一個產物,充分發揮地方行政主官的協調作用,推進產業鏈上下游要素集成和企業協同,以相對穩定的長效機制引導區域產業生態優化和制造業“強鏈、補鏈、延鏈”。可以說,它本身就是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順應當前全球產業鏈供應鏈調整的國際大勢,通過制度創新強化對新興產業戰略引導及發展保障的產物,可以借助產業鏈龍頭企業的創新輻射和發展賦能能力,以共性技術支撐平臺或營銷網絡體系帶動產業鏈上下游、產供銷、大中小企業協同發展,提升區域經濟要素聚合力與發展新引力場,在強化我國產業比較優勢的同時,也通過更高能級的政企協同,更好抵御外部不確定性風險。
鼓勵各地根據地方優勢和特色來布鏈
產業鏈“鏈長制”有在全國各地迅速推行的趨勢。如何才能利用好“鏈長制”以更好地推進地方產業經濟的恢復與發展?
陳端認為,“鏈長制”要產生期待效果需要多方面因素的支撐,尤其是區域營商環境的支撐,因為它在帶動區域產業要素積聚速度的同時,也打亂了區域產業生態自我演化的節奏和市場化要素流動機制,同時考驗擔任“鏈長”的行政主官及其團隊的產業前瞻力與資源整合力,而地方主官行政事務龐雜,其視野格局和專業能力是否與相關產業有很好的匹配度成為影響“鏈長制”效果的重要因素。
“在有條件的國家級經開區推行‘鏈長制’也是一種現實考量,國家級經開區自身的發展定位和干部隊伍相對而言觀念、視野、能力較一般行政轄區更適合‘鏈長制’的落地實施。同一種模式在東中西部由于產業稟賦、營商環境和人力資源支撐條件不同會呈現出效果差異,個人認為不宜大規模靠政策力量普遍推廣。”陳端說。
曹茜芮表示,國家層面需要加強統籌,對重點行業產業鏈進行梳理摸查,鼓勵各地根據地方優勢和特色來布鏈,實現差異化發展,不要強行建鏈。“鏈長”和“鏈主”企業之間要建立定期交流機制,保持密切互動,各司其職,互相之間不要越位,合力促進產業鏈高效運轉。
文章來源:中國經濟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