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意見》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快建設貿易強國重大戰略的關鍵舉措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發展數字貿易。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推動貨物貿易優化升級,創新服務貿易發展機制,發展數字貿易,加快建設貿易強國”,明確建設貿易強國的三大支柱,將發展數字貿易的戰略性、重要性提升到新的高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創新發展數字貿易”。這是黨中央、國務院深刻把握全球貿易發展和國際經貿規則變革趨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
全球正邁向數字時代,數字技術不僅可提高服務貿易的可貿易性,還通過賦能傳統貿易,加快貿易的數字化,催生貿易新形態重構全球競爭格局。數字貿易蓬勃興起,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新趨勢和新引擎。據世界貿易組織(WTO)統計,2023年,全球數字化交付服務出口額4.25萬億美元,同比增長9%,占全球服務出口的54.2%。2019年~2023年,全球數字化交付服務出口年均增速達10.8%,高出同期服務出口增速4.9個百分點。近年來,中國數字貿易迅速發展,新動能新優勢不斷壯大,展現出對貿易高質量發展的強勁支撐力。按美元計算,2023年中國可數字化交付的服務進出口額達3859億美元,占中國服務貿易比重的39.5%,規模再創歷史新高。近年來,中國數字服務貿易增速遠高于全球平均水平,成為在全球范圍內數字服務貿易增速最快的經濟體。
《意見》堅持“創新為要、安全為基”“擴大開放、合作共贏”“深化改革、系統治理”“試點先行、重點突破”的原則,重點圍繞“積極發展數字產品貿易”“持續優化數字服務貿易”“大力發展數字技術貿易”“提前布局數據貿易”“推動數字訂購貿易高質量發展”“培育壯大數字貿易經營主體”六大重點任務,提出到2029年,中國可數字化交付的服務貿易比重提升至45%以上;到2035年,可數字化交付的服務貿易占服務貿易的比重進一步提升至50%以上的戰略目標。《意見》將有助于做大做強數字貿易產業基礎,培育數字貿易的新業態新模式,進一步激發中國數字貿易發展潛力,為建設貿易強國新引擎培育強大發展動能。
二、《意見》是完善數字貿易相關制度,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的戰略需要
數字貿易是打造中國貿易強國的新引擎,也是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的重要抓手。當前,全球數字貿易規則正處于關鍵構筑期,大量數字貿易規則處于空白,而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輸出治理規則與治理模式的意愿增強,挑戰與機遇并存。中國數字貿易制度建設正處于搭建“四梁八柱”的總體架構階段,仍面臨數字貿易規則建設相對滯后、在國際經貿規則重構與談判中話語權不足等挑戰。數字貿易規則覆蓋廣泛議題,如跨境數據流動、個人隱私、數字產品和服務市場準入、數字知識產權保護、數字化國際稅收規則等。這些議題不僅是各國內部平衡開放與安全的政策難點,更是各國經濟政治利益博弈,以及國內監管立法與國際規則之間的角力點。
在擴大開放的進程中,需要正確處理安全與開放、對接性開放與主動性開放、產業開放與數據開放這三對關系。《意見》明確放寬數字領域的市場準入,完善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推動電信、互聯網、文化等領域有序擴大開放,鼓勵外資擴大數字領域投資,鼓勵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開啟先行先試和壓力測試,大力優化數字營商環境,促進和規范數據跨境流動,積極打造數字貿易高水平開放平臺。由此,《意見》將為構建完善數字貿易相關制度,全面深化數字貿易改革,降低數據跨境流動壁壘和市場準入壁壘,吸引全球高端資源要素,拓展制度型開放的廣度與深度提供更加清晰的方向指引和更加有力的支持舉措。
三、《意見》是加快探索數字貿易新規則,積極參與全球數字貿易規則治理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引
為把握全球數字貿易與規則構建的新機遇,中國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動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正式生效,積極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談判。中國應在數字貿易國際合作中扮演積極而重要的角色,成為全球數字貿易規則的重要參與方,建設性參與全球數字貿易規則治理體系建設。
在全球貿易發展模式、治理體系以及利益格局深刻重構的關鍵時期,《意見》為完善數字貿易全球治理、深化數字貿易國際合作、深度參與國際規則重塑擘畫了發展藍圖。展望未來,中國應繼續堅定地維護多邊貿易體制,推動開放式諸邊協定談判,支持WTO、二十國集團、金磚國家、亞太經合組織等多邊機制在推動數字貿易國際合作方面更好發揮作用將中國已經具有先發優勢的跨境電子商務、金融支付、人工智能等新興領域的產業優勢轉化為規則優勢,積極推動新興領域國際規則協調與治理,深入拓展數字貿易規則的“朋友圈”,重點加強與東盟、歐盟、金磚國家、上合組織間的數字貿易國際合作,為推動構建開放包容普惠共贏的全球數字貿易規則框架積極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力量”。
作者系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美歐研究部副部長、研究員
來源:國際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