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設計的視覺焦點是指在整個設計中引起視覺興奮和刺激的部位,視覺焦點的設置能吸引人們的視線,增添服裝的活力和情趣,起到畫龍點睛之妙用。視覺焦點一般設置于具有強烈裝飾趣味的物件標志,既有美的欣賞價值,又在空間上起到一定的視覺引導作用。
服裝視覺焦點學-重復
重復能產生出具有一定秩序美的節奏和律動,
能產生強烈的藝術感染力,
形成良好的視覺效果,成為趣味中心。
肌理
用同一材料做出的服裝,
材料表面肌理一致會使人感到平乏、單調。
設計者盡可能采用各種技巧,
使同一材料產生不同的肌理,
并把它們運用到服裝相應部位。
打褶、鏤空、浮繡、拼綴
是常用的使同一材料產生肌理變化的方法。
特殊的視覺肌理和觸覺肌理能形成別具一格的風格特色,
從而成為趣味中心。
圖案裝飾
服飾圖案是把通過藝術概括和加工的紋樣,
按一定的規律組織起來,
并能通過一定工藝手段與服裝結合的圖形,
對豐富和加強服裝的外觀美起著重要的作用。
服飾圖案憑借形象和色彩、情與景、意與境交融在一起,
使形象鮮明、生動,產生強烈的感染力。
立體服飾
色彩是服裝外觀最引人注意的因素,
服裝色彩給人的印象、感受,
主要是由色彩的基本性質決定的。
通過色彩名度、純度、色相、冷暖、面積的對比
形成千變萬化的色彩情感效果。
對比意味著規矩的突破,
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服裝色彩的新異性。
它使服裝具有醒目的印象和感人的趣味。
服裝設計是把服裝的實用功能與審美功能在特定條件(材料、設備、生產技術等)下有機結合起來的工作。服裝設計首先要滿足人的生存需要。其次,服裝設計要符合人的審美要求,但是通過服裝視覺焦點學進行創新性的發揮,也要遵循五項原則。
空白
服裝設計五項原則
輸入
1
統一(Unity)
與調和的意義相似。
服裝設計時,往往以調和為手段,
達到統一的目的。
良好的設計中,服裝上的部分與部分間,
部分與整體間各要素:質料、色彩、線條等的安排,
應有一致性。
這些要素的變化太多則破壞了一致的效果。
2
加重(Emphasis)
加重亦即「強調」或「重點設計」。
雖然服裝設計中注重統一的原則,
但是過分統一的結果往往使設計趨于平淡,
某一部分特別醒目以造成設計上的趣味中心。
這種重點的設計,
可以利用色彩的對照(如黑色洋裝系上紅色腰帶)
質料的搭配(如毛呢大衣配以毛皮領子)
線條的安排(如洋裝上自領口至底邊的開口)
剪裁的特色(如肩軛布及公主線的設計)
及飾物的使用(如黑色絲絨旗袍上配戴金色項鏈)
但是不宜數法同時并用,強調的部位也不能過多,
并應選擇穿者身體上美好的部分,做為強調的中心。
3
平衡(Balance)
平衡可分對稱的平衡,及非對稱的平衡兩種。
前者以人體中心為想象線,左右兩部分完全相同。
這種款式的服裝端正、莊嚴,但較為呆板。
后者是感覺上的平衡,衣服左右部分設計雖不一樣,
但有平穩的感覺,常以斜線設計達成目的。
此種設計予人的感覺是優雅、柔順。
此外,亦須注意服裝上身與下身的平衡,
勿使有過分的上重下輕,或下重上輕的感覺。
4
比例(Proportion)
比例是指服裝各部分間大小的分配,看來合宜適當,
例如口袋與衣身大小的關系、衣領的寬窄等都應適當。
「黃金分割」的比例,多適用于服裝設計。
對于飾物、附件等的大小比例,亦須重視。
5
韻律(Rhythm)
韻律指規律的反復,而產生柔和的動感。
如色彩由深而淺,形狀由大而小等漸層的韻律,
線條、色彩等具規則性重復的反復的韻律,
衣物上的飄帶等飄垂的韻律,
都是服裝設計上常用的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