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體運動的規律,對于服裝舒適功能的設計具有重要意義。人體運動時復雜多樣的,有上下肢的伸展,回旋運動,有軀干的彎曲、扭轉運動,也有頸部的前傾后仰運動等。所有這些運動都將引起運動部位表面的長度變化。如果這種表面長度是作伸長變化的,那么服裝在該部位必須留有足夠的放松量(假如衣料彈力較差),不然就會阻礙人體正常運動。
據日本方面的研究表明,人體主要部位的運動所引起的體表最大伸長率如下:
1.胸部:橫向最大伸長率12%~14%,縱向最大伸長率6%~8%(見圖1-2-1)。
2.背部:橫向最大伸長率16%~18%,縱向最大伸長率20%~22%(見圖1-2-2)。
3.臀部:橫向最大伸長率12%~14%,縱向最大伸長率28%~30%(見圖1-2-3)。
4.肘部:橫向最大伸長率18%~20%,縱向最大伸長率34%~36%(見圖1-2-4)。
5.膝部:橫向最大伸長率18%~20%,縱向最大伸長率38%~40%(見圖1-2-3)。
此外,還有手臂上舉時臂根底部表面的伸長,側身彎曲時腰側表面和臂側表面的伸長等,不一而舉。
人體的任何一個部位,只要有運動,必定會引起表面的伸長。無論哪一個部位,其橫向表面的最大伸長量將決定其橫向方面服裝放松量的最小限度,這一最小限度(假定衣料為非彈力織物),我們就定義為服裝運動松量最小值。
由上述提供的體表伸長比率不難計算出各運動部位所需要的服裝運動松量最小值。
以人體胸圍為例,假如某一個人體的凈胸圍是90厘米,胸、背寬都是34厘米,按比率公式計算得:
胸寬伸長量=34×(12%~14%)=1.08~4.76厘米。
背寬伸長量=34×(16%~18%)=5.44~6.12厘米。
由此可進一步推算出這個人體的胸圍運動松量最小值為:(4.08+5.44)~(4.76+6.12)厘米,即8.84~11.56厘米。
一般認為,服裝放松量越大,人體運動就越便利,但有些部位的服裝松量過大,反而不利于人體運動,如直襠、袖籠深部位(在腿圍松量及臂圍松量較小條件下)過大反而會阻礙四肢運動,這如同圓規支點越往下移,圓規兩腳張開的幅度越小的道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