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發布,全文共提出25條舉措,旨在解決科研經費管理政策落實不到位、項目經費管理剛性偏大、經費撥付機制不完善、間接費用比例偏低、經費報銷難等當前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痛點問題,目的是進一步激勵科研人員多出高質量科技成果、為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作出更大貢獻。
01
擴大經費管理自主權
02
提高科研人員的績效激勵
科研項目資金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直接費用一般包括設備費、差旅費、會議費、勞務費等10類左右的支出科目。間接費用主要用于項目承擔單位的成本耗費和對科研人員的績效激勵。《意見》提出,提高間接費用比例。間接費用按照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安排使用。其中,500萬元以下的部分,間接費用比例為不超過30%,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不超過25%,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為不超過20%;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進一步提高到不超過60%。項目承擔單位可將間接費用全部用于績效支出,并向創新績效突出的團隊和個人傾斜。
03
創新財政科研經費投入
文章來源:紡織服裝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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