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向大家介紹一下我,
我目前自己開了一間設計工作室,
主要的項目在做“商品企劃”,
和不少企業合作,都是產品設計整合之類的活。
也和不少設計師一起工作,有剛畢業的,也有工作多年有豐富經驗的設計師,
大家相處得都不錯。
我做過女時裝、休閑裝、牛仔等,目前在合作運動休閑裝。
曾經有個企業的一些設計師,看過我給的其他品牌做過的上一季《商品企劃案》,
就給我下了個定義,說我做的風格不合適他們品牌的風格。
在這里,我們大家可以討論一個問題:
目前的設計師的發展方向是做“風格設計師”還是做“職業設計師”?
(風格設計師--就是擁有自己一貫的設計風格的設計師,很少有突破自己的風格,一直不變的)
(職業設計師--就是可以涉及多種品牌風格的設計師,不以自己的喜好作為主導來開發商品,完全按照品牌風格定位來研究消費群體,可以突破自己的單一風格的設計師)
我目前也就給自己定下了自己心中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