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顯示,近日,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行政處罰信息,處罰事由為未按照規定組織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或者未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被罰款5.5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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