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癥結在哪里?
立破并舉,加快全國統一大市場制度建設
六問“統一大市場”,你關心的都在這兒!
No.1《意見》的提出涉及了哪些問題?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章政: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發展市場經濟過程中經歷了長期探索,但在實際過程中,我們發現市場作用的發揮往往會受到各種因素影響,比如空間規模、交易方式、競爭制度等,培育和發展市場制度成為重要內容,即為了不斷提升和完善市場功能,必須從制度安排走向安排制度。
《意見》提出“統一大市場”的概念,重點聚焦在豐富市場內涵、優化市場服務、提高市場支撐等方面,力圖通過打造統一、高效、優質的市場體系,把擴大內需、循環暢通、提檔升級等作為中國市場經濟發展的未來目標。這些目標的提出不僅是市場實踐的需要,也是市場發展的前提。受到新冠疫情沖擊和國內外不確定因素的影響,目前的市場體系已經滿足不了經濟發展的需要,甚至市場本身的問題已成為了經濟發展的阻礙。長期以來,我們總把市場認為是一種自然形成的東西,實際上市場本身也需要建設、需要調節、需要深化和不斷升級。經濟高質量發展和質量引領,需要一個更高水準的市場條件來保障,這就涉及“破和立”的問題。
No.2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需要注意什么?
商務部原副部長、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魏建國:建設“統一大市場”要明確“三個關系”。首先是大市場和強市場的關系。我們的市場很大,但大而不強。主要表現在資源的配置偏不足;資金周轉速度不夠快;還存在地方保護主義,一些地方市場還是小而全的自我循環。
其次是大市場和各省市地區小市場的關系,即統一大市場的“統一性”與區域性的關系。《意見》明確,統一大市場的統一,并非整齊劃一,而是在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前提下,結合區域重大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的實施,優先開展區域市場一體化建設。另外還有統一大市場和雙循環暢通的關系。要把國內大市場在雙循環經濟發展格局中的關鍵作用發揮出來,用足用好超大規模市場優勢,讓需求更好地引領優化供給,讓供給更好地服務擴大需求。
No.3當下反映出的物流問題,在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過程中會否得到破解?
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副院長、中歐國際工商學院政研室副主任劉功潤:雖然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并不是專門針對疫情沖擊而出臺的,但在疫情的持續影響下,市場上存在的制度規則不統一、要素資源流動不暢通、地方保護盛行等問題更為顯現。特別是有些地方打著“內循環”旗號搞地區經濟,甚至以防疫為由設置壁壘、限制物流,與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要求背道而馳。
得供應鏈者得天下。應該大力支持兼具數字化與實體供應鏈運營能力的新型實體企業,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為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疏”勝于“堵”。按照邏輯推論,即便受疫情影響,如果所有物流環節都能實現無縫對接,通過系統化的閉環管理,還是能夠做到“暢”其流的。當然,這里極大考驗管理者的水平,尤其還取決于各割裂條塊環節之間的系統兼容性能。從這個意義上說,建立破除局部利益壁壘、盤活要素資源的統一大市場就顯得至關重要了。
“形成協同效應”是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題中要義,也恰是物流困局的破解之道。
No.4不搞自我小循環和促進區域一體化矛盾嗎?
中國政策科學研究會經濟政策委員會副主任徐洪才:《意見》提出,京津冀、長三角等區域,優先開展區域市場一體化建設工作;同時提到,“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環”,這兩者看似矛盾,但其實是對立統一的關系。
全國統一大市場并不意味著“一刀切”。各地情況不同,從生產力的空間布局來看,區域經濟一體化是大勢所趨,有利于生產要素的有效集聚、效率的提高。
要遵循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經濟總是在打破舊平衡、建立新平衡的過程中得到發展。全國范圍內發展的不平衡,確實是永恒的“矛盾”。以長三角地區為例,上海為中心的三省一市,產業集聚、生產要素的協同能力都比較強,產業鏈的配套能力是在市場競爭過程中逐步形成的。
同時不能低估的是,產業的集聚會帶動周邊產生外溢和輻射效應,對此應有整體協調。從全國區域經濟發展五大戰略來看,不光有京津冀、長三角,還有粵港澳大灣區、長江經濟帶,以及黃河流域生態高質量發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的發展,各地因地制宜。長三角地區中,上海的中心地位是歷史因素和國家政策扶持的共同結果,同時要注意到,上海周邊的衛星城市也發展得各有特色。
“全國統一大市場”不能直接與平均主義畫上等號。要遵循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一方面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一體化,另一方面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在更大范圍內促進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這對實現高質量的共同發展、共同富裕而言至關重要。
No.5全國統一大市場和計劃經濟有什么區別?
南京大學長江產業經濟研究院院長劉志彪:高效規范的全國統一大市場,全國的政策具有統一性、規則具有一致性、執行具有協同性,這種市場能夠以社會福利最大化有效配置資源。公平競爭的全國統一大市場,具有非壟斷性、公平交易特性和作用的競爭場所和競爭機制。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不存在各種人為的、制度化的封鎖和封閉現象,不僅國內各區域之間、產業之間不存在制度性的進入和退出壁壘,而且也向外國實行對等的相互開放的政策,資源要素商品可以實現順暢的低成本流動。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不是指建設任何經濟事務都由中央統一決策的大市場,這樣就演化為新計劃經濟體制了。而是要按照中央關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目標的要求,理解為以價格機制為基礎統一協調和決定資源配置的大市場,這是最重要而且最基本理解。
No.6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否會因區域差異而有所不同?
中央財經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學院教授李瑞琴:實現商品和要素在全國范圍內自由、無障礙流通,就是要降低或取消由于自然因素、技術因素和制度因素帶來的阻礙資源跨地區流動的障礙。
《意見》中提到的“推進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一步規范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干預行為”等,就是要通過增加交通運輸、信息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規范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干預行為,提高市場交易效率,進而降低自然性市場分割和技術性市場分割;而“強化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等,是要通過消除地方保護、優化制度設計減少制度性市場分割。
文章來源:紡織服裝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