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互聯網,隨著消費互聯網的巨大成功沖擊,最近很多年開始熱鬧起來。但是雷聲大雨點小,相比消費互聯網進展非常的緩慢。
產業互聯網相比消費互聯網,涉及的鏈條長、利益主體多、決策流程長、風險不確定等因素,有很大的關系。
01
目前產業互聯網平臺大部分都不掙錢
產業互聯網,一般主要分兩類:
一類是,企業自己的產業互聯網,通過互聯網等工具,整合自己及其上下游,讓其供應鏈更加高效、成本更低、質量更好,來滿足客戶的需求,在市場中處于競爭地位。
另一類是,產業互聯網平臺,通過互聯網等工具,為行業里的企業提供采購、生產、分銷、物流、金融、政務等服務的公司。相當于叫產業的供應鏈中臺的概念差不多。
產業互聯網平臺,是我們一直關注和研究的重點之一,因為其商業模式的核心是第三方的供應鏈公司。
產業互聯網平臺,也是經歷了B2B、產業互聯網、產業數字化等眾多名稱的進化,但好像只有名稱進化,其本質并沒有多么大的改變。
畢竟名稱好變,事難做!
名稱的不斷變動,不斷給人以新鮮感,也更容易忽悠人!
目前市場上,大部分產業互聯網平臺,都不掙錢,靠不斷的A輪、B輪、C輪、、股東輸血活著。
不斷的倒下一批,又不斷的上線一批,這是春風吹不盡,野火燒又生啊!
所以,很多就會懷疑,這種商業模式是否成立的問題。畢竟成功的寥寥無幾,如果沒有可復制性,確實是有問題。
產業互聯網平臺,特別是第三方的,剛成立除了錢和人,是一窮二白,沒有產業資源、沒有業務規模,不斷的燒科技的錢,指望這科技一上線,全部問題都解決,這肯定虧。科技還不是一個邊際成本遞減的工具,會隨著業務的提升不斷抬高。
關鍵是只有科技,并不能解決產業的痛點,不能解決產業鏈上企業使用平臺意愿的問題。
早期,很多做產業互聯網的都是照著消費互聯網的模式做的,雖然現在有些人已經意識到了,但是我發現,很多人嘴上偶爾改了,但是強大的消費互聯網平臺,包括京東、阿里、拼多多、抖音、美團、滴滴等大企業的不斷影響,經常又被帶到了消費互聯網的模式里。
甚至有的專家寫產業互聯網的書,寫著寫著就又寫到消費互聯網去了!看來消費互聯網對我們的影響實在是太大了。
消費互聯網影響產業互聯網最大的是什么?就是只想做線上,不想做線下,只想做技術,不想做產業,不想深度參與企業之間的供應鏈里去。
只想這一上線,就想坐在家里收錢!
02
2C和2B的區別
消費互聯網與產業互聯網其實有非常大的區別,從而會造成不同的商業模式,如果產業互聯網無視這種差別,一味的效仿消費互聯網,倒閉也是非常正常的。
消費互聯網與產業互聯網區別,要從個人消費和企業交易之間的不同開始說起,也就是我通常所說的2C和2B的區別:
1、 決策的主體不同;
2C,一般都是個人消費,大一點的就是家庭消費,因為消費互聯網交易金融都不大,雖然有的是家庭消費,也是一個人在使用,在做決策,偶爾會和家里人商量一下。2B就不一樣了,企業是由一個個不同的人、不同的小團隊等構成的,一個采購或者銷售,涉及到企業N多部門和人,發生沖突的時候還要請示上級部門來決定,所以產業互聯網的決策主體非常多,不像消費互聯網那樣,一個人說的算。
2、 利益主體不同;
2C,主要是個人及家庭消費。正常的家庭,老公老婆孩子的利益其實是不分你我的,都是一起的。但是2B,可就不一樣了。先說一個企業,企業是一個個不同的個人和小團隊組成的,這里面就涉及到公司的利益與個人的利益、不同小團隊之間的利益、小團隊與個人的利益、高管與普通員工的利益、、、公司是一個多重利益主體構成的一個虛擬組織,表面上看都是在為公司的利益工作,其實不是的,都是各懷鬼胎,都是為了自己,很多時候他們之間的利益是沖突的。所以做產業互聯網,要識別并處理好這些利益之間的關系才行。識別處理這些利益關系,需要耗費非常大的成本,包括時間成本和資金成本。
3、 交易穩定性不同;
2C,個人買東西,主要用于個人及家庭消費,雖然也會經常去一家買東西,但是也會經常更換買家,看到自己更喜歡的樣式、更低的價格、或者哪個主播更喜歡,就會買誰家的,這種替換幾乎也沒有什么成本,也不會給自己生活造成做大的損失,東西不好,大不了不用了,主要是金額也不大。
2B不一樣了,交易主體都是企業,企業選擇供應商,首先要保證供應鏈不中斷,其次才是選擇價格等其他因素,供應商與企業,一般都是需要磨合比較久,建立了非常重要的信任關系,雖然企業也會更換供應商,但不可能每次交易都換,那會給企業造成非常大的安全隱患及成本。
4、 依賴第三方不同;
2C,個人消費因為隨機性強、消費少、專業性差,通常會非常依賴與一個第三方的主體,例如商場、貿易商、很少與廠家直接直接買賣。第三方承擔這商品宣傳、質量、物流、售后服務等。真正的品牌商或者廠家,可能離個人消費者生活工作的地方很遠,為了那么少的東西出點問題再找廠家,也不劃算。
2B,因為都是企業,都有專業的人,交易額大,一般不依賴第三方,都是雙方直接簽訂合同交易,自己溝通、自己找物流、自己支付,出現問題雙方自己解決,解決不了,直接去法院訴訟。
03
消費互聯網平臺與產業互聯網平臺的不同
雖然2C和2B差別挺多,但是這四點是比較核心的。通過以上幾點,我們再看看消費互聯網平臺和產業互聯網平臺。
消費互聯網平臺,目前典型的代表就是阿里和京東。
阿里和京東模式其實有差別,表面上看阿里是撮合,京東是自營,但是其保障交易雙方的方式其實是不同的。
消費互聯網平臺,不只是互相讓他們認識,更要保障其交易雙方完成交易才行,要不然平臺騙子橫行,咋交易?沒交易,平臺就沒有價值了。
阿里因為是撮合交易雙方,自己并不參與交易中,為了保證交易安全的履行,采取了用支付寶、設定違約處罰、給各主體設定信用等級、保險、糾紛解決機制等各種方式,讓交易雙方放心的在平臺上交易。
京東絕大部分是自營,自己就是賣方,自己負責產品的質量、交付、糾紛的解決等,來讓消費者放心的在平臺上消費。質量等出現問題,京東先給消費者解決,然后再按照合同約定的責權利與上游買家解決。
所以,京東,在質量保障、糾紛解決方面,都要比阿里好很多。
咱們把話說回來,談談產業互聯網平臺。
消費互聯網平臺,交易各方交易,因為消費者非常依賴平臺找到不同的賣家,并保障其交易完成,所以平臺是核心。不管是湊合還是自營,平臺都有很大的價值。
產業互聯網平臺,交易各方都是理智的、交易量大、又是穩定的交易,線下的物流也是現成的,人家為什么在線下交易好好的,都要跑到你的線上來呢?還得給你交錢?
你可以說你的平臺上有很多的賣家和買家,但是這些主體都分布在全國甚至是全球,他們也都不認識,也從來沒交易過,你平臺又不深度參與其中,對履約交易又不承擔責任,誰會放心在上面交易呢?
如果上面的賣家和買家信用都很好,平臺又不參與其中,人家通過平臺認識后就自己私下交易了,你平臺咋掙錢呢?
04
產業互聯網平臺只有深度介入供應鏈才有價值
你看,平臺上的買賣雙方不好,你平臺沒價值,沒人上來,你掙不了錢。平臺上買賣雙方都好,人家通過平臺認識私奔了,你掙不了錢。
產業互聯網平臺,是不是很尷尬?
所以,產業互聯網平臺,要想掙到錢,必須要深度參與供應鏈,對交付履約承擔責任,甚至是以自己的名字進行買賣才行。
以自己的名義買賣,那不不就成了自營嘛?那還是平臺嘛?
首先,不能只看是否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來評價是否是自營;其次,平臺只做代理不做自營不掙錢,只靠那點代理費,你得做多大規模才才能盈利。
現在很多平臺都是代理+自營的模式,根本不分了!
總想著搞個網站,弄個系統,就想坐在家里收錢,無異于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作者:魯順 五道口供應鏈研究院院長
文章來源:產業互聯網大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