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ST新紡)發布公告,收到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決定書》,南陽中院決定對公司進行預重整。
7月3日,河南天工建設集團以新野紡織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備重整價值為由向法院申請對新野紡織進行重整,并同時申請預重整。
7月13日,法院召開聽證會,申請人河南天工建設集團、被申請人新野紡織、債權人代表、職工代表、紡織行業專家和新野縣政府代表等參加會議,新野紡織同意重整及預重整,承諾接受預重整程序中臨時管理人的監督,履行預重整相關義務,并提交了重整可行性分析報告,新野縣政府代表表示全力支持重整及預重整工作,紡織行業專家發表了專業意見,認為新野紡織具有較高的重組和商業價值,參會的債權人和職工代表等也均同意對新野紡織進行重整及預重整。
為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有效識別新野紡織重整價值及重整可行性,南陽中院決定:對新野紡織進行預重整。
此前,新野紡織披露,河南天工建設集團對*ST新紡享有三筆到期但未清償債權。截至目前僅償還150萬元,仍欠付河南天工建設集團債權本金金額為1927.52萬元(利息及遲延履行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書及相關規定確定)。
新野紡織表示,南陽中院決定對公司進行預重整,有利于提前啟動債權申報與審查、資產調查、審計評估等各項工作,有利于公司與廣大債權人、意向重整投資人等提前進行溝通和征詢意見,全面掌握各方主體對重整事項的反饋意見和認可程度,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盡快制定重整方案,提高后續重整成功率及相關重整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