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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陽區關于支持產業有序轉移促進區域 協調發展的專項扶持措施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的工作部署,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推動產業有序轉移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若干措施》、 《珠三角地區與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對口幫扶協作實施方案(2023-2025年)》和市、區《關于貫徹落實“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實施方案》、《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共建產業合作園區戰略協議》等有關政策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對共建產業園區范圍內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8萬元,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5萬元。(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牽頭,區財政局、各鎮街參與)
(二)新認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獎勵。對共建產業園區范圍新認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獎勵,經國家級認定的獎勵20萬元、經省級認定的獎勵10萬元、經市級認定的獎勵5萬元。(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牽頭,區財政局、各鎮街參與)
(三)支持企業推動研發能力創新。參加由政府部門主導,行業協會、高校等專業技術機構承辦的工業設計、科技創新類賽事活動中獲獎的,給予一次性獎勵:國家級別賽事獲獎的,獎勵20萬元;省級別賽事獲獎的,獎勵10萬元;市級別賽事獲獎的獎勵2萬元。(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區財政局、各鎮街參與)
(一)培育工業互聯網標桿企業。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 創新,推動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對認定為省級工業互聯網應用創新行業標桿示范項目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對認定為市級工業互聯網應用創新行業標桿示范項目的企業,給予 一 次性10萬元獎勵。(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區財政局、各鎮街參與)
(二)支持產業集群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支持紡織服裝產業鏈龍頭企業充分發揮“頭雁效應”,依托工業互聯網平臺與產業 鏈上下游中小企業深度互聯,形成高效協同的高水平產業鏈供應 鏈體系。對以政府部門為申報主體、企業深度參與投資建設的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項目,在項目申報前期給予一定資金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項目獲得省審核認定的,按照專項 資金使用范圍對實施主體和參與企業進行配套獎勵。(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區財政局、各鎮街參與)
(三)支持數字化平臺建設。對國內優秀軟件服務商或知名高 校的優秀團隊在我區首次設立紡織服裝產業數字化轉型創新中心、紡織服裝產業數字化轉型賦能中心、紡織服裝產業數字化轉型研究院等數字化平臺獲得省級及以上認定的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對入選省級及以上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示范園區(基地)的(含工業互聯網、5G應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區財政局、各鎮街參與)
(四)支持規上企業上云上平臺。促進企業數字化轉型。對共建產業園區范圍內規上企業圍繞研發設計、生產管控、經營管理、售后服務等核心業務環節,利用工業互聯網新技術、新工具、新模式實施數字化轉型升級的,每年每家企業發放云服務補貼:上一年度企業業務營收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企業,給予每年每家不超過10萬元補貼;上一年度企業業務營收在5000萬元(含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企業,給予每年每家不超過20萬元補貼;上一年度企業業務營收1億元(含1億元)以上的企業,給予每年每家不超過50萬元補貼。(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區財政局、各鎮街參與)
(五)支持企業設立直播機構。支持企業在共建產業園區和“反向飛地”范圍內設立直播間、營銷中心等機構,對機構實際 使用面積達到500平方米以上(包括公共服務區域)、直播機構的直播間數量達5個以上,年直播收入達5000萬元以上,以實際投入給予30%的補助,每家企業每年度最高補助不超過20萬元。(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區財政局參與)
(六)支持企業直播業務補助。對能夠引進國內知名達人、網紅到共建產業園區和“反向飛地”范圍內進行直播的企業,每場直播收入達200萬元以上的,每場活動給予一次性補助2萬元。(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區財政局參與)
以上扶持措施實施期內紡織服裝產業項目可同時享受國家、省、市規定的獎補政策。
引導潮陽區規上企業通過租賃辦公樓宇、設置園中園等方式在深圳龍華區設立研發、設計、營銷、品牌推廣和新品展示等分支機構。對租期不少于1年,且有實際開展業務經營的分支機構,以租賃合同的面積每平方米每月租金給予5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25元,每家企業每年度最高補助30萬元。(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各鎮街參與) 從2023年起,對共建產業園區范圍內企業參加政府部門組織或主辦的國內外知名展會的(具體展會參照“粵貿全球”、“粵貿全國”展會目錄中政府部門主辦的展會名單以及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等政府部門組織的展會),給予參展企業展位費不高于30%的資金補助,每個展位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萬元。(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牽頭,區財政局、各鎮街參與) 對在共建產業園區范圍和“反向飛地”內舉辦和紡織服裝產業相關的大賽、發布會等重大時尚活動,經工信部門會同相關單位審定后,給予活動主辦方(企業注冊地在共建產業園區范圍內企業)項目實際總投資額的30%、最高8萬元補貼;對企業邀請國家級行業協會在共建產業園區范圍內聯合舉辦重大時尚活動的,經工信部門會同相關單位審定后,給予活動主辦方(企業注冊地在共建產業園區范圍內企業) 項目實際總投資額的50%、最高15萬元補貼。(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財政局、各鎮街參與) 從2023年起,對共建產業園區范圍內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每家給予 一次性10萬元獎勵。(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區財政局、區統計局、各鎮街參與) 從2023年起,對共建產業園區范圍內當年度新增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餐企業以及規模上服務業企業給予獎勵,每家批發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每家零售企業給予一次性6萬元獎勵;每家住餐企業給予一次性3萬元獎勵;每家規模上服務業企業給予一次性6萬元獎勵。[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區發展改革局按職能分別牽頭,區財政局、區統計局、各鎮街參與] 自2024年起,每年在專項資金中安排不超過500萬元,對共建產業園區范圍內申請廣東省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已通過專家審核驗收,公示入庫后未獲得上級獎補的項目,每個項目給予不超過5%的資金獎補,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補項目參照市工信部門的做法,實行競爭性評審,擇優獎勵。(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區財政局、各鎮街參與) 為推動產業轉移,從2023年10月1日起,對共建產業園區范圍內,潮陽區以外注冊的企業在潮陽區設立分公司、子公司,所投資的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 額(以統計部門提供數據為準)給予獎勵。其中開工后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億元(含1億元)以上3億元以下的,一次性給予獎勵10萬元;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額在3億元(含3億元)以上5億元以下的,一次性給予獎勵20 萬元;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額在5億元(含5億元)以上10億元以下的,一 次性給予獎勵40萬元;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0億元(含10億元),一次性給予獎勵50萬元。該獎勵措施允許在《潮陽區支持紡織服裝產 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中所規定獎勵的基礎上進行疊加,獎勵資金在深圳市龍華區對口幫扶協作資金中安排。 支持共建產業園區范圍內的紡織行業優勢品牌、老字號品牌、新銳品牌聯動發展,培育一批具有辨識度、中國文化特色、世界影響力的紡織品牌。對獲得中國專利、中國外觀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或個人分別給予5萬元、4萬元、3萬元的獎勵;獲得廣東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獲得廣東杰出發明人獎的個人,給予2萬元的獎勵。對獲得中國商標金獎的企業,給予4萬元獎勵;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認定的,每件獎勵4萬元;每主導制定(修訂)1項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分別獎勵6萬元、5萬元、4萬元、2萬元;協助制定1項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1萬元。該獎勵措施允許在《汕頭市潮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潮陽區推動高質量發展激勵措施若干規定的通知》中所規定獎勵的基礎上進行疊加,獎勵資金在深圳市龍華區對口幫扶協作資金中安排。(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財政局、各鎮街參與)
(一)本措施適應工商注冊地、稅收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 潮陽區范圍內的企業,包括共建產業園區范圍內設立的企業、工 程技術研究中心、直播機構、技改項目、紡織品牌和企業在“反向飛地”設立的分支機構。
(二)各牽頭職能部門負責制定實施細則并實施。
(三)若企業采取欺騙手段獲得獎勵,由牽頭單位會同財政 部門依法依規追回已獲得的獎勵資金,企業屬地鎮街(包括“反向飛地”分支機構所在地)全力配合。
(四)本措施中獎勵資金來源于區財政、深圳市龍華區對口 幫扶協作資金或有關專項資金,獎勵資金由牽頭單位按程序報批后撥付。
(五)本扶持措施若遇國家、省、市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調整,按調整后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六)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文章來源:潮陽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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