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天眼查App顯示,近日,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百倫”)與廣州新百倫領跑鞋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百倫領跑”)等不正當競爭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案號(2017)京0101民初22687號,審理法院為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判決書顯示,被告新百倫領跑涉案產品及微信公眾號展示的鞋產品上使用的“N”標識與New Balance運動鞋兩側使用的大寫粗體“N”字母在字形形態等基本一致,易造成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構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本案裁判結果為,被告江西新百倫領跑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廣州新百倫領跑鞋業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涉案擅自使用原告新百倫公司New Balance運動鞋商品特有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共同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0萬元及因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10萬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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